在新加坡做人很痛苦。做鬼更加痛苦。五位平凡的新加坡人即将要面对这考验 。 这个故事围绕着五位胆小和漫无目的的鬼——羽球选手(陈泓宇)、叛逆少女(Ling Lee) 、家庭主妇(林倩萍)和两位街头饶舌(Ben Yeung和Xavier Teoh)。从中他们将体会到阴间的种种的“规矩”。 鬼摄影师(David Aw)加入调查肆虐于人类机心,制造了许多麻烦。活着的就趁机还击,所以那些鬼跑的跑逃的逃。不知不觉中反映出新加坡人比怕鬼还要怕输、更违反规矩。
马尔克斯有一篇短篇小说《纸做的玫瑰花》,仅用祖孙二人简单的日常对话叙事冗杂的故事。不去直接描绘故事本身,把真正要传达的故事主旨、始末、悬念一一隐藏,仅用表面上波澜不惊的文字传达内里暗流涌动的真相。并用意向反复比对:纸玫瑰与真玫瑰。看完小说,你会发现作者好像什么都没有说,仿佛是一篇剧情单薄、枯燥的作品。实则不然,这恰恰是精彩的文字游戏,冰山叙事,不详写,不解释,精彩的故事藏在看不见的地方,需要你有耐心去理解、融入。早恋、出逃、怨怼、反抗,全部藏在这平常的文字当中。本片亦是如此,只描写表面上的风平浪静,把阴谋、悬疑、真相藏在故事的脉络纹理间,而且也有自己的意向——猪。看似沉闷,其实汹涌。既然文学作品可以用冰山理论进行写作,那么电影同样可以运用。只不过这样一来,无法讨好观众罢了。
太磨叽了,导演想玩风格,但是又拍不出昆汀那种剑拔弩张千钧一发的对峙戏,结果就是无聊无聊无聊
看到最后也没搞清楚,被袭击死去的女的,跟男主啥关系……
南美影片的特点是慢悠悠,但这个片子故事性很好,而且其中的台词隐喻与宗教圣经引用跟咱们古代的中庸处世哲学也相通, 所以观感极佳。 老话讲: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家确实有错,但原因不过是误会了,摸了一下肩膀想亲一下女主。就算是流氓行为恶心下流,但也可以商量沟通解决, 没必要告人家闹官司让人身败名裂妻女不得安生。 可以看出女主等人一开始也是看好作家并且想利用其名气与资源的,人都是自私的贪心的。但做事不要太过,否则害人终会害己。 所以女主的悲剧是巧合还是作家作案,还是两者都有,这个已经不重要了,老话讲: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古人的智慧值得借鉴。
起初有點像QT作品,主戲則是當代版「暴火線13」2.0,因此本片絕對是B片迷福音。全片最突出的不是近乎金剛不壞的女主角,也不是斯巴達人及B片巨星,而是演痴線佬的綠葉。
因为15年前的私心,对乔·卡纳汉一直颇有好感,现在仔细想想这兄弟水准一直不高。Who the fuck is Toby Huss? Denis O'Hare look alike.
我觉得女主没有做错,男主的妻子是导火索,错的是男主
硬汉还是不错的,没搞清最后巴特勒中枪为啥没死,是穿了防弹衣吗。两大男主被干死的镜头都没有,看来两人咖位差不多。
漏洞不多,但很不应该,好在小小空间,利用人物关系和节奏张力,竟拍出了有点过瘾的西部范儿,女警气场不怵两位动作大佬,有前途。。
两星给可爱的小姐姐结菜。男主有点村有些猥琐。冲着名字来看青春人进入社会的现实的,然而加入个出轨人妻算毛线,破碎与梦幻吗,有点格格不入好吧。本来想看女主的对事业挣扎的走向,为了自己事业和生活而选择和丈夫异地三年,然后三年拿出出轨和丈夫侧脸像的男人去了。选择就是换个不同口味的男人???我一脸问号。青春和出轨人妻真的画风很不一致啊拜托🙏。认真围绕一个主题,不要搞猎奇向,不伦不类。建议可以再深挖一些年轻人心理感受和现象,而不是浅尝辄止,挠了又挠不到痛点。
看到一个太有意思的评论:谁还不会摆烂了……
开头还以为是局外人。还好比较短,不然我肯定不愿意看完。我就想说,弗兰克,不要设置一些他妈的plot twist。不知道是想表达absurdity of life还是什么,并没有达到这种效果。屠宰猪出现在房间里那一幕还不错,至少有视觉冲击力。我的夏洛特呀…
黑岛结菜很美,几个月前被接吻场景骗来看,总的来说不太好看
悬疑保持到了最后,悲伤的结局让人感受到人生的无常,日出日落,过好快乐的每一天吧
大半截是话痨叙述剧情,有些场面过于西部片戏剧化,黑人演员表演太用力了
开场让人以为是索尔贝娄小说的剧情:富家公子厌倦文明社会,去往第三世界寻找生活意义,不过这片是走到哪写到哪的放飞式拍法,三番四次地拍毫无意义的打炮场景,展示墨西哥的贫富差距和治安混乱可能是它最终想法。玩了一手信息误导:家庭中四个人的身份从父母子女到兄妹侄辈。编导始终摆着居高临下的态度,结尾装模作样地拍些流浪汉站街女,生怕观众不能领悟他的意图。用动物(干死的鱼,监狱里的猪)和一场一景来暗示人的动物性和固化,颇有低配哈内克的意思。(其实导演早期作品就是模仿哈内克的冷酷视角)提姆罗斯一副表情演完全片,这些年他接的全是些白开水文艺逼片子。
不理解为啥大家在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却都要B哧个没完。 让个一会就死的人理解你的人生意义爱恨情仇,再看看你最酷造型儿就这么重要吗?看得我着急死了。
绝了,这种主角全程摆烂的电影竟然意料之外的好看。蒂姆罗斯应该是已经达到可以登上筋斗云的程度了,妹妹前脚被杀害,他后脚跨出监狱就回旅馆和新女友翻云覆雨,真的是笑死了。
以上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
和15年的《慢性》一个调调,看完才发现出自同一导演。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死期,可能就是这种不关心无所谓爱干嘛干嘛的状态吧。Tim Roth,always for Tim R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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