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南和爷爷的演员都是Belfast本地人。小男孩很会演。
眼前的生活未必那么糟,远方的生活也不见得那么好,为了可能的生活远离故土,决心是很难下的,特别是,这里还有你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的街道,像呼吸一样自然的口音,一直爱你的人,你第一次心动的人,为你打开一扇窗的事。这是导演很私人的回忆,黑白的形式又比较劝退,可能有类似心境的人才比较容易共情吧,后半段我哭得像个傻逼
萨克斯风独特的音色婉转萦绕,把一段脑海里沉静的回忆缓缓带出。童年是沉静的,感知外界事物时是迟钝的。不知大人为何奔波,不知街道为何纷扰。肯尼思·布拉纳以《罗马》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童年往事,一段弥足珍贵的童年记忆。电影是彩色的,而观众席是黑白的,话剧是彩色的,而观赏者是黑白的,梦境是彩色的,而回忆是黑白的。用一束鲜花告别懵懂的情感。一切都是懵懂而迟钝的。直到多年后,才发觉原来“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都是鎏金的岁月。|7.5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乡愁
这啥呀……既想厚重,又要幽默,还要伤感,还想炫技,加一点味精加一点鸡精加一点酱油加一点蔬之鲜,最后一锅乱炖成失真潦草的漫长流水账,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选择你,是因为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小狗”不愧是我最喜欢的阿奇
《罗马》蹩脚的模仿品,想成为阿方索却摸不到精髓,可悲又可怜,观感也是食之无趣,嚼之无味。
黑白色调很刻意,音乐穿插很生硬,被打上了太多时代的复古滤镜,男孩视角、母亲视角和贝尔法斯特的未来与命运被牵强而分裂地压缩成了在北爱动荡萧条年代出走的家庭故事,小男孩的表演算是唯一的亮点。
作为时代印记的教派动乱仅为驱使主角一家迁移的因素之一以及担忧成为外来者从而被排斥的处境代入对象,剥离这里功能性的叙事,真正核心只剩“相亲相爱一家人”。其次视听体系也是错乱的,很难避免联想到《罗马》,可是你能想象《罗马》里出现慢镜头拍父亲一瞬间接过儿子抛来的砖块并且猛力扔出砸掉暴徒手里的枪这样一个镜头吗?除去稍微花了点心思的摄影,大概也就是我和我的家乡水平了。
就好像那些拥有远离故土的勇气又有将记忆中的黑白讲述出来的能力的孩子,童年时代一定都受到过伟大影音的影响似的。
这个没想到都有大电影了,我妹超爱看陪她去的
那个时代的无数爱尔兰人选择来了南半球,如今和我坐在同一个影厅里看60年代的他们的家乡。
想到龙应台的《目送》,有些父母把孩子往前推,有些用情感枷锁让你寸步难行。致从未到达的香格里拉
很像正午阳光品牌会做出来的影视作品,从一开头场面到人物关系,都是好但似乎又有点滥。从景到摄影都弥漫着舞台剧摄影作品的气息,尤其人物常常正脸特写来处理,更像是摄影作品的动态影像,其中不乏一些小男孩在车下可以清楚听到父母的谈话这样的情节,就更能理解为一种舞台剧了。但是这部电影里舞台剧和电影都用了彩色来处理,黑白光影反而是一种真实生活。最喜欢一场戏是爷爷奶奶在窗边的谈话,丹奇为整部戏注入了恬静的烟火气,是一种日常的美,不是戏剧味。这里我也喜欢这部影片的黑白摄影,它让朱迪丹奇脸上的皱纹更加深刻清晰,展现了苍老和岁月的力量,不同于兰心里我总觉得黑白是为了掩饰巩俐作为本身的年龄和生理状态,智齿利用黑白摄影是不太精致的布景变得更有风格,这部电影的摄影匠心独运。最后丹奇的送别戏和别告诉她一比较高下立显。
PS:总觉得《贝尔法斯特》很像娱乐低配版阿方索卡隆《罗马》,只不过前者第一人称后者第三人称,maybe颁奖季和罗马一样,最佳导演/国际电影/摄影吧
空洞,做作,无趣,还喜欢炫技。与《罗马》有云泥之别。
故事清晰有始有终还有可爱的小狗勾
朱迪单奇依然惊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叫故乡的城,对阿方索.卡隆来说是罗马,对肯尼思.布拉纳来说就是这部电影。
go now
不懂为什么要弄成黑白的,整个影片气质甚至部分演员的表演都很现代气息浓郁,和黑白片根本不搭,很奇怪,头尾的彩色场景反而很美很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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