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金的里卡多一家比科恩兄弟的凯撒万岁要出色许多。看似在高度还原50年代,电视、麦卡锡主义、女权、好莱坞八卦等等。其实索金在写人物,尤其是女主。
没有把握好两位五十几岁演员的妆造问题,以至于二十来岁的“过去”和四十来岁的“当下”不能一眼分清。其他没放下,见长评。
看了几分钟强烈感觉到是艾伦索金的电影,看之前并不知道,可见其识别度有多高。这一次他选择了一个可能只有他自己感兴趣的题材,依然把演员嘴巴当机关枪使,但显然并不是所有故事都适合抖机灵。电影里鲍尔对于对白的执拗是对自己尊严的维护,而艾伦索金对于对白的执拗则仿佛在掩饰自己的疲倦。电影通篇被拐弯抹角且无节制的对白塞得密不透风,除了结尾那几秒没有任何留白和意境可言。索金最大的长处也是他的短处,他创造的角色也愈发趋于雷同。对于尝够嘴炮甜头的索金,好像忘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道理。我很期待索金拍一部无声电影。
作为传记片有点失败,看完让人完全不想了解这个人物原型和故事背景,妮可基德曼的妆发也很夸张,很像蜡像假人。
中规中矩,很工整但没什么爆发点。女神和Javier的妆发都认不本人出来了。
像是对流金岁月里一次关于付出和收获的证论,刚开始围桌预读确实很索金,密集对话中能把几组人物就刻画出来了,这就造成人物很饱满却丢失了整个剧作该有的样子~
暖场和后面的对峙那场戏就是我们说的夺奖时刻
没有把握好两位五十几岁演员的妆造问题,以至于二十来岁的“过去”和四十来岁的“当下”不能一眼分清。其他没放下,见长评。
在具有挑战性的选角以及各种妆造带来的有些“惊悚”的对比面前,Aaron Sorkin上手将故事从欢笑之下的貌合神离以及传奇剧集之外的暗面窥视之外,拓宽为一幅关于电视文化以及剧史的多彩画卷。编剧室里对峙的作者们还有在性别交锋下被湮没与发现的声量,麦卡锡主义风暴,不同传媒形式的盛衰与时间变化…THE SHOW MUST GO ON. 它所营造的气质以及创造的视角足够有趣、引人入胜;也更能隆重地揭晓《我爱露西》本身的意义与符号性的出现。即使六十多年之后,这部剧依然为大多数人深爱着,敬仰着- -台前幕后的种种,早已注定了这部作品的不凡;笑声回荡的上空,亦是传奇将至的讯号。【Alia Shawkat!❥(^_-)】
对于不了解时代和角色背景的观众来说,跳跃的剧情和大段台词让观众看的云山雾罩也很难有耐心看的明白,所以更难理解角色的某些偏执和情绪,演员都是好演员,但看的过程只是一直在想这片子到底在讲啥,还有它怎么还没演完…
其实整体够不到四星的,但是最后一段,节奏和表演精准到足以抵消前面两小时过于细碎和稍显冗长混乱的各种穿插闪回带来的疲惫。她用那突然的忘词,亲手击碎了这“一周”的抗争和他们多年来共同铸就的一切。那几秒太妙太抓人了。女人就是这样,会偏执会疯狂会不管不顾直到亲自撞上那堵墙。只不过,撞上便是撞上了,回过神就不回头了。我昨夜的梦里,还萦绕着Nicole的那个眼神,足见力量。
四星半,优秀的剧本优秀的演出,里奇和露西迷人魅力充满星光却又不浮夸。第一的婚姻问题第二的政治问题第三的怀孕问题,看起来最严重的后两个问题都可以解决,唯独看似毫不起眼的一个谎话,才是露西最看重的,也是这个问题一举击溃了强大无所不能的古巴人。初看不觉其中意味,看完后那股子苦涩才翻涌而上,她最在乎的home被背叛,心已经碎了,其他都解决了又能如何?那个恍惚仿佛神来之笔。
Sorkin...真的没有长进……
透析上世紀五、六〇年代喜劇紅星露西·鮑爾與夫婿戴西·阿納茲的戲劇與婚姻內幕,露西和戴西都擁有完整的正常人格,尤其是露西幾乎接近完人,沒有一般巨星酗酒、吸毒…等慣有惡習;尤其不會像感情電影裡愛渲染的精神沉淪或情緒失控戲碼,一切都朝健康走向。
中规中矩的传记片,今年的奥斯卡提名电影里,完成度算是比较好的了。
内容过于繁复,看得非常累。若看完一部传记电影观众依旧没兴趣去了解主人公生平,那它应该就是失败的了。
请问没看过 I Love Lucy 的观众是不配看这部电影吗?没有背景交代,没有逻辑连贯性,密集台词变得几乎不可理解,像一抔接一抔的砂石砸向观众。两位主演同样无法与角色契合:中年发福身材粗壮的哈维尔·巴登极其勉强地表演着角色的过人魅力;而妮可·基德曼脸部过分饱满皱纹全无,已然做不出正常表情。每一个环节都糟透了。
传记片在索金手下就还是传记片,其实可以用喜剧的元素突破呀,亦或是事件带人物,因为毕竟传记本身人物就很鲜明且令人熟悉。女主演的好卖力……
这什么啊,看不懂,换一个导演来拍可能会好一点,以后艾伦索金的片子一律拉黑,妮可基德曼的脸太吓人了,超级绷,感觉是个塑料人,几乎做不出表情了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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