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太棒了,布景、摄影也一流,两位主角缺少点魅力。
不曾想能看到斯皮尔伯格拍出“玛丽苏”式毫无新意的俗套
斯皮尔伯格用自己的方式拍出了自己的“摄影机不要停”,这可能是观看本片唯一能被触动的部分了。能看出斯皮尔伯格想把新意思和经典文本、现实环境和舞台质感一网打尽的野心,但最终只止于了一场光影调度教科书,现实场景和舞台文本的结合在开场焕发一点神采之后,逐渐鸡肋,甚至在第二幕之后加剧了原有剧作的陈腐和不可信,除了政治正确上的拨乱反正,几乎没有更多情节或主题上的当代视角和观点,让仓库武斗之后的观感更接近于忍受。选角整体还行,迈克·费斯特的里弗印象最深,但男女主角特别是艾尔高特的木讷扁平演出,取消了作为主线的爱情故事能够打动人的最后可能。相比剧本和呈现,反倒是伯恩斯坦的音乐仍闪耀超出时代的光彩,这也让部分纯配乐段落成为了电影最具张力的部分。三星半
恕我直言 这电影的三观真的有点歪。Josh是用照片骗了她 到她接受不了的不是被骗 而是Josh太丑吧 如果一开始喜欢的就是Josh这样的脸的人 见面了反而是帅哥 她还会那么生气?最后又喜欢上了我更觉得是心里愧疚而非真的发现自己和他情投意合。另外 Jimmy和妮娜真的毫无CP感 接吻完全没火花恋情也感觉让人看不到头 就算我喜欢Jimmy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帅吧 妮娜眼大胸大腰细腿长(攀岩时还看到手臂有肌肉线条)真是全世界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不是说Josh这种类型不配得到爱情 而是现实中这样的搭配 如果男方不是非常自信内在条件优越的人儿他和妮娜这样一起以后绝对会给他非常非常大的压力。PS男二长得有点像森林狼的拉塞尔 帅但真的太蠢了。
除了几处歌舞高光场面,故事内核单薄加之主演糟糕的表演堪称灾难。
这种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一见钟情,再现在已经无法让观众买账了,特别是怎么才能把握那个一见钟情的平衡点,所以原模原样把40年前的剧情搬上来观众欣赏不来很正常。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它也符合当时人们的审美和思想。
而深思人物之间的情感,与其说托尼与玛丽亚的爱情是主线,倒不如说他俩才是表象情感。更深的情感则是那几个男人的,这并非腐眼看人基,而是稍微思索几秒钟便能意识到这是顺性别(白人)直男为自己打造的“Men for men”的环境,同时也是一个枷锁。所以到最后奇诺的行为既“合理”也落了俗。
妈呀,私心喜爱Jimmy O Yang!太甜宠了吧!!!
歌舞剧蛮老套的,不过光影动作色彩都是非常教科书般的。种族主义是好莱坞拍摄永恒的主题
(此外,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包场”的电影。蓝色样板戏,根本没人看,笑不活了。)
开场的长镜头很棒,场景调度还是斯皮尔伯格那个味道,后面的歌舞反倒显得有些过时和冗长,不是什么情绪都要用歌舞来表达的,男女主的人设也很不讨喜,完全可以说是全片悲剧的罪魁祸首,而他们本身却完全不觉得愧疚。虽然是莎士比亚的剧本底子,但根本不让人感觉到他们爱情的伟大和浪漫
这部电影真的很好的诠释了亚裔男性在北美约会市场的现状。好莱坞近年慢慢加入了越来越多的亚裔电影主角,但是还远远不够,从无到有起码用了整整一百年吧,从华裔的视角出发看了还是很有感触的。
这种圣诞暖心电影不打满分的真的是冷血动物了
比原版好很多,起码视听语言是电影逻辑了。可惜从械斗那场戏之后就开始变得非常混乱,但仍然,比原版好很多。
歌舞片段还是展示了导演科班出身的学院派水平,精致大气。只是皮导这次没皮起来,只做出了一部平庸刻板的歌舞电影,远不如La La Land让人印象深刻。
三星半,欧阳演得很轻松。半颗星加在亚裔为主角的好莱坞圣诞片。
前半部分Jimmy O. Yang being Jimmy O. Yang的时候还是很有意思的,后半部分就是非常cheesy的圣诞电影了。片中故事发生在Lake Placid,美加边境的滑雪小镇,离我家就3小时车程,是我一直想去但是最后一刻总是放弃的小镇,希望边境重开后能去一次。
3.5电影 影像和调度可以,剧情就一般般哦。
对剧作无感——非常传统的美国故事,一个社群种族冲突下的现代罗朱悲剧,相比之下Tony Kushner后期的创作就要比这恢弘壮阔得多
有这个时间,为什么不去再刷一遍法语版的罗朱呢…至少人家歌好听唱得也好听啊…哪来的那么难听的音乐剧,还外加一群破烂嗓子…看到后面就盼着男女主赶紧死了,结果女主居然不殉情!气死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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