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大叔是真的尽力了,但是叙述节奏真的是有问题,前面没有讲清楚而且推进缓慢,过多的文戏酝酿太久很难让人坚持到最后,实际上片子要到后面3/4处才渐入佳境,各种含糊不清都开始显山露水逐渐融合,很好的设定,演员也很卖力,可惜了。
导演也老了,演员们也老了,大家都记性不好了。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看来人的肌肉记忆要优于大脑记忆……盖·皮尔斯为啥越看越像娜奥米·沃茨?
好无聊平淡,看的人昏昏欲睡,一个惊悚动作片拍成这样,也是没谁了,丝毫没感到任何动作和惊悚。里面各种莫名其妙的人变着法的找死,坚持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了😔
看完去查了连姆-尼森的年纪~还有10天就要过70大寿了~于是这部英雄迟暮咬牙维护最后体面与尊荣的商业片,像是量身定制:打得动静蛮大,但从濒临失忆到拿枪哆嗦,都现实而真实……至于故事,会边看边觉得往哪条老套路上拐。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片子只值三星,多一星给连姆大叔,70岁人了动作戏还能如此干净利落真是厉害
衰老,太残酷了,每个人都得面对。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6分。营救叔该歇歇啦,都老年痴呆了还折腾个啥?莫妮卡完美地诠释了岁月是把杀猪刀!不过话说回来,完成度还是不错的,起码故事讲完整了。合格的好莱坞流水线产品。
虽然知道是烂片,还是会看,谁让喜欢的演员在里面呢,叔的电影是看一部少一部
主角的记忆好了,观众的失去了记忆。
想看看玛莱娜22年时的容颜,却被连姆连森的廉颇老矣击中,各种心酸难耐。唉,俺也过40了哦。
没深度,感觉还是韩国,印度拍这种题材电影可以,老美不行啊
看完才意识到是翻拍,可惜比原作差得有点多,连姆尼森已经没啥突破了,对那些流泪受伤的镜头都过于熟悉,德州墨西哥边境没拍出特色。
一个即将退休的老年痴呆杀手,在生命的最后觉悟了要惩恶扬善,然后连智商和命都不要了?
这片难道不是把《不明身份》的剧本做了下调整和修改后迭代出来的产物吗???结果出彩的是皮尔斯。。。发现目标是小女孩,或者附带伤害有小女孩,就立即良心发现的杀手系列,简直是一个zzzq的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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