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A762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爱情片 法国 2002

导演: 林凤娇   

评论:

  • 旷冬易 5小时前 :

    “我们被打只是疼痛一时,认罪却要成为一辈子的小偷。”歧视深藏在每个人心中,当这些人有了权力,暴力只是如期而至。

  • 幸芳茵 0小时前 :

    五颗星给题材和原型,忽略主角光环和歌舞外挂。

  • 卫玥 3小时前 :

    想起很多年前的印度电影《流浪者》,这也是一部与偷窃有关的影片,演员表演太棒了,尤其是扮演部落男女的演员。整个故事环环相扣,悬念丛生,一直到最后结尾都能吊住观众的心。影片立意高远,同情弱者,揭露司法黑暗,彰显正义的力量。

  • 可俊逸 0小时前 :

    确实应该有这样的电影,批判自己。我们现在这样不好。

  • 凌采 4小时前 :

    看了这部片子觉得印度是有希望的,更加尊敬印度。

  • 奇意智 0小时前 :

    情感与愤怒的恐怖张力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 彩香 7小时前 :

    没有想象的优秀,还是一贯的宝莱坞作风,黑白分明。

  • 卫文华 7小时前 :

    此时不想讨论叙事,类型,技法,形式……

  • 御春蕾 7小时前 :

    前面很棒,后面拖拉,印度电影就是有一个老毛病,就喜欢把电影的篇幅拉这么长。

  • 卫京光 2小时前 :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 巨玉成 5小时前 :

    要比《辩护人》要艰难许多~

  • 卫博豪 9小时前 :

    别当假国际粪青了吧,欣赏的是电影,不是UC新闻。

  • 休嘉怡 3小时前 :

    电影中睿智犀利正义必胜。。。

  • 强翰 8小时前 :

    三星半。不能给太多,怕太骄傲。比较商业片,非常努力让观众能看懂。胜在题材承担着足够的社会性,选角也极具魅力。但是还是逃不过印度片比较夸张的表达方式,还是不太符合个人审美。

  • 安帆 3小时前 :

    能拍、敢拍这样的题材值得表扬,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看,拍的太过脸谱化,以至于不吸引人。

  • 惠帛 6小时前 :

    非常赞同一个哥们的回复,一个蛆爬出来说大家都在粪坑里,恰恰表明大家确实都在粪坑里

  • 子辰 0小时前 :

    我忍不住在想,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里,能像我们一样生活安稳,有尊严的活着的每个人,去追根溯源,是不是一定会有一个节点,有一些人站出来,舍生取义,才有了今天的安宁。幸福就感恩,不幸就去奋斗,人应该如此对吧。

  • 安修明 1小时前 :

    21-300. 1)打人場景太真實了,看得萬分心痛。因為他們貧窮,沒有文化,低種姓,就活該被如此惡劣的對待嗎?窮人難道沒有尊嚴嗎?最後真的好希望奇跡發生,男主可以挺過去,可惜來不及了。警察如此暴力執法,實在看得太生氣了。但是再往下想想,警察為什麼敢如此暴力執法?更深層的原因是有上級在撐腰啊,所以案子阻力重重。但是真的好感動律師的付出,“我是個律師,但我首先是個人。” 2)缺點還是歌舞部分真的太多了,減掉點會避免不少沒必要的鏡頭。不過這是印度片特色,也可以理解。總體而言是最近看的高質量好片。

  • 丰夏青 2小时前 :

    非常好看且有社会意义。有些桥段过于喜剧化,比如坏蛋警察一次次犯蠢送分,让片子少了一些真实感,也会让人悲观:是不是只有坏蛋没长脑子时,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 休嘉怡 4小时前 :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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