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闺蜜林婷(李小冉 饰)、田甜(马苏 饰)和佳佳(刘涛 饰)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各自有着轻松平凡的工作。身为产科医生的林婷结婚几年后怀孕,这时她发现丈夫唐大维(冉旭 饰)出轨,因与丈夫纠葛导致工作失误,陷入医疗纠纷,与丈夫离异后她却将孩子生了下来。助产士小董(姜晓冲 饰)一直对她有好感,趁此机会照顾起了她母子俩。广告界女强人田甜这时风头正盛,丈夫齐晋东(田征 饰)则职场不尽人意,原本过几年再要孩子的田甜意外怀孕,思前想后她还是生下了孩子,当上父亲的齐晋东逐渐成熟起来。三人中属佳佳生活惬意,她嫁给了有钱的老公孔嘉诚(李晨 饰),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天不遂人愿,她的儿子悦悦被诊断为自闭症......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挺好的,但就不时插入的舞台剧好令人出戏,特别是男女主角吵架的时候插的那段,男主角和女演员的那个表演特别滑稽,使得吵架都失去了戏剧张力。另外看到有人说歌比拉拉蓝好听是认真的吗。
给LMM跪了,歌写得好,拍电影居然也这么棒,完美的电影化,超过In the Heights一个La La Land吧
因为与传奇伟大相去甚远
片子看着很过瘾,音乐都很有力,词儿特别到位,好朋友迈可那段看得眼泪汪汪。加菲演的好卖力!后来一搜发现,Jonathan Larson得了个怪病英年早逝,可惜!
传记电影不容易过脑
is this real life?666
选几个喜闻乐见的热门议题+几首好听的歌,很生硬,很无聊,有种《娱乐无极限X音乐不断》的感觉。
加菲太适合扮演这个角色,演技好、与原型像。
7.5/10,原来是传记电影。tick,tick持续催促的感觉是一直在的,也喜欢以无数的问号作为结尾。
因为对主人公和他的音乐剧都不了解,前面看起来还是有的不知所云,到影片后半段才渐入佳境,里面的歌曲是真好听。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
冲奥题材和表演都比较刻意的一部。导演是音乐剧界著名人物,这部片里舞台与现实的实时切换,片里音乐剧的流畅表现可以看出对此方面实有见解。加菲尔德饰演的拉森直面惨淡,坚持创作的故事却无法直抵观众内心,一方面是此类潦倒又崛起的故事千篇一律没出心意,另一方面就是对拉森生活表现不够,无论是爱情、友情、生活和工作中的辛酸喜悦,都是循规蹈矩地拍,可能唯一令人惊艳的地方就是泳池中浮动的音符。说回表演,能看得出加菲演的很卖力,但片尾真实拉森的片段一出还是觉得没抓到神韵,相比近年大火的传记片拉米·马雷克扮演的牙叔还是逊色很多。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歌舞片+传记的结合,做到一些很有趣的段落,比如餐厅+交响乐,吵架+牛仔乐,试图用一个音乐剧讲述了他一生里的朋友
Movie of the year. A blessing for any theatre/musical lover or idealist. Story about 90s, Broadway, New York, creativity, love, fear, time, and life. Don’t mind Lin’s rusty directing, the emotions are so raw. R.I.P. Stephen Sondheim, who passed away just after the release of this film. We all have, and will always have a song unsung.
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也……不得不说,一样的通俗,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甚至是悬浮的地方,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滴答滴答倒数,拉森的三十岁来得太早,而他的三十六岁永远没有到来,林聚聚在音乐剧方面的才华让另一位天才的坎坷之路串接着倒数时刻的演出美妙地呈现出来,当然要算上加菲无可挑剔的表演,八年熬出的傲慢进不了百老汇,那就潜心创作下一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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