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视角讲同一件事的最大好处就是方便认人名,不然我还在想这事情要如何拍2个半小时
文戏的高潮是对玛格丽特的法庭判决,其令人窒息和揪心程度,甚至比卡鲁日、勒格里那场生死决斗的武戏,还胜一筹。雷老爷永远值得期待,全片2/3乃至4/5的铺垫,最后发现都是值得的!
准备很久的性侵案被延期了 冲动杀进影院看个中世纪性侵案 第一个视角出来的时候就预料到后面的展开 唯一没有料到决斗结果 作为一个对现世正义不报期待的人 这片儿换我拍肯定要安排一个相反的结局 让观众吃苍蝇那样难受且难以忘怀 (日常体验吃苍蝇的我看到最后几行字真的好快乐哈哈哈哈) 感叹所谓的罗生门叙事 不就是出庭的日常么...the truth is always somewhere in between (but usually closer to what she said)
全方位地证明了叙事艺术的魅力,这样的作品在如今“剧集盛电影衰”的时代里可太珍贵了。
这是两次强奸。男人总是自我感觉良好,一位以婚姻之名行配种之实,另一位以爱情之名行强奸之实,作为关键角色的女性视角放到最后,绝佳的讽刺了男性的丑恶嘴脸,虚伪正是他们的本质。在压迫之下,当有女性站出来的时候,她面对的不是加害者,而是整个男权社会。一个人站出来是远远不够的,一群人也不够。姜还是老的辣,决斗精彩至极,得益于对其中女性命运的强烈关怀。电影中人为男性决斗高呼,电影外人为精彩战斗喝彩,我们何时才能走出中世纪?朱迪科默的表现十分惊艳,亚当德赖弗、马特达蒙、本阿弗莱克只能给她作配。
所以,他们三个人说的都是真的吧,只是一些细节上的主观不同。
其中能看出,马特达蒙是鲁莽武夫,亚当德莱弗是卑鄙小人,朱迪科默为了自己的清白和自尊不惜一死,她可以说是METOO运动的古代先锋。
主角三人还不错,但大本实在是个大败笔,还戴金毛令人出戏,尤其跟马达的对手戏像在拍脱口秀。整个故事差了口气,雷导的宏大叙事没有宏大起来的感觉,为了真女权+1星
只看最后三十分钟足矣,叙事效率在老雷面前是个伪命题。罗生门的厉害之处不是不同视角下含混的真相,而是真相毫不重要:乱世里活着最重要。少了这层意味,只剩下对旧社会封建礼法对女性残害的无声控诉(参见达蒙凯旋后bgm突然的静音)。高光要属决斗场面,惊险刺激但并不激烈,和十字军东征一样,表面上骑士精神,实际流氓械斗。
此片也试图巨细靡遗地以高保真还原14世纪的众生风貌,欣赏原汁原味之外更有诸多细节耐人寻味,比如:①佳人的小黑狗,主人回来会吠,“良人”光临却不吭声;②大帅哥的小跟班在裁判所有一次(爽笑)特写,在角斗场有两次,事后就……最好别……
雷老爷子太厉害了,能科幻能历史。三个所谓的真相,看到了男人物化女人,迷之自信的一脉相承,也看到了女人历来被物化,被作为男人的附属品的悲哀,即使丈夫为了妻子而决斗,却并不是为了妻子的清白,而是自尊心和体面。所有人,亦或是说所有男人,关心的只是决斗的精彩和男人的勇猛--无人关心真相是什么。女人却都默默知道却又只能默默承受。女性主义电影又一教科书式的作品,相信这部叫好不叫座的电影能够名垂青史。
这一类型的片子真是看腻了,我跟被压在马特达蒙身下的朱迪一样面无表情。
蒙昧、宗教、令人厌烦的性、男人、血与禁锢;一个吃绝户的大老粗,一个风流成性的马屁精(四个不同的场景说他帅真的笑死我了)最恶心的还是司机的角色,幻想着她生活得水深火热,以爱之名行强迫之实傲慢又恶心,到死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向上帝祷告也只是告解“通奸”,customary protest my ass,强迫一幕还和之前与大本两个炮友一起嫖的场面完全一致,no means fucking no!; the book of love是《爱经》么?餐桌一幕谈到女人和男人会爱两个时候的静默和大笑也很有意味
讲述视角很不错,最赞的是女主视角,完全是不断被艹的生育工具。老公只爱荣誉面子,最后大腿被刺伤,咱先抢救下再游街好嘛!亚当司机承包了所有直男癌的通病:啊,我真的太帅了!那个少妇又喜欢上我了!怎么办,我要不要临幸她?!
只按女权理解是不是也格局小了。整体真不错,最后的1v1嗓子吊心口。
浪客剑心真人版系列最好的一部。影片开始一连串的厮杀先声夺人,亮明了刽子手拔刀斋的冷酷无情,喷溅的血成雾状,配合拔刀斋快速的劈砍,在视觉上造成很强的冲击感。带着怨念的刀疤,一场腥风血雨的邂逅,雪代巴是刽子手的刀鞘,她带着仇恨却救赎了绯村,将他杀人的刀封印起来让他活着像个人。佐藤健演绎的绯村拔刀斋纯真温润的让人心碎,有村架纯的雪代巴出奇的好,转型很成功
教士可以摆脱强奸案的控诉?繁殖癌的困惑。
不小的制作,却拍得这么丑,难得的魄力和创作决心。唯一遗憾的是,结尾还是不够给力,总感觉背后还有真相,编导似乎也有这个意图,但没点破。
从对历史的还原度角度出发,已经做到了极致了。并没有所谓的对错的区别,只有不同的视角下面对同一个事情的做出的反应。 但是发生在法国的一个故事,结果全程英文来表达,略显奇怪。特别是用英语发音法国地名的时候。话说法国里摩日我还去过呢。
一个没有人证物证,间接证据也没有的案件,在那个年代以骑士决斗的方式来平息,这相对于几百年后的今天同样案例会算进步还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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