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子》是由刘奋斗执导,喜子,廖凡,李海滨等人主演的剧情片,于2004年在大陆发行。该片采用了经典的三段式叙事结构,讲述的是一个中年人和一个年轻人,在遇到情侣对自己不忠的时候,所面对的尴尬场景和各自迥异的人生结局。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导演功力不够,以孩童视角看战争、动乱对生活的影响,成功的影片很多,这部的情绪传达以及童心和现实的对抗融合做得很一般了。拍成黑白的用意过于私人。
无论她是什么宗教,只要她正直与善良,你就可以和她在一起。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Go. Go now. Don't look back. I love you, son.
小男孩和祖父母演得最好。口音确实有点难懂………
装x装过头了。故事简直一句话就能说完,硬撑了两小时,各种art movie手法乱用来弥补没有故事的大坑。小男孩笑的脸都僵了好像假笑男孩
天真可爱的儿子,十分恩爱偶尔吵架的父母,爸爸负责讲大道理带全家娱乐,妈妈负责教正直做人,再加上两位睿智老顽童和欢乐的姨妈一家,真的是理想家庭了。有这样的家无论在哪无论环境如何都不会迷失自己。
贵国的故事要是能拍 不知道会比这令人心碎多少倍
Irish Protestant Family.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正巧前两天去过贝尔法斯特 市政厅的名人堂中还有肯尼斯布拉纳的照片简介 本片黑白色调有些故作深沉 街头巷尾都是导演童年的记忆和情感 每座城市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印记与故事 片子在很多维度上想要呈现历史的宿命感与沉重感 实际观感上没有很强的剧情连贯性 但仍是一部水准之上的艺术片
贝尔法斯特这个名字包含了太多的辛酸与血泪,它有着太黑暗也太沉重的一段过去,而这种种情绪并不是能那么轻易地就表达出来的…
讲故事的方式和故事本身都中规中矩,一部传统而温柔的电影,四星。然后:作为一个不停地搬家的,习惯背井离乡的人,时而不时地被各种细节打动,加半星。片尾朱迪丹奇的大特写额外再加半星。(这是一条纯粹出于独断和偏见的短评)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say nothing, and tell everything of softly love to your family. 片子可能至多三星了 不过今夜观影私人感受beyond expression, 就因此 没法客观打分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肯导又没到总结人生的阶段,急吼拉吼。好处大概是有机会看到爱尔兰演员们用爱尔兰腔讲话。
Kenneth Branagh‘s most personal masterpiece, shooting in gentle black-and-white, with sporadic bursts of glorious color. 音乐好棒。想起一位在Belfast长大的朋友,自带爱尔兰的酒精灵魂与地域自豪。语言塑造氛围,上一次听科林摩根的爱尔兰口音还是在《MERLín》的专访。No one has captured the conflicts in Ireland more eternally than WB Yeats: "All is changed, changed utterly;A terrible beauty is born".
约翰.福特的电影常常使用门框式构图,这部电影频频出现窗框式构图,黑白摄影很美甚至让人觉得摄影师已经陶醉在了自己的摄影中。有人说像罗马但是感觉上也有点博格丹诺维奇的最后一场电影的味道,当然不管是和罗马比还是和最后一场电影比,这部都只能算是一个小品了。片中片出现了很多经典电影,双虎屠龙,正午,对话中也提到了很多经典,罗宾七侠,消失的地平线,等等。塞伦.希德演的祖父相当好,躺在棺材里的画面一定是在致敬双虎屠龙。PS“我们爱尔兰人不怕颠沛流离,要不然全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酒吧了,哈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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