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六名来自新泽西州的青少年跑去观看披头士乐队在Toast of the Town (1948)上的表演,希望能见到他们的偶像。但是,他们没有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学到了关于友谊和成长的新东西。
终结者里的小伙子
虽然新故事但是套路是一样的,幸好到3就完结了,不然越往后越没看头!
2.剧情紧凑度和期待感不及前两部。
逃狱兄弟这个ip被做起来挺惊喜的,最喜欢的还是看滚筒和刀疤从谁也不服谁到互相成就的兄弟,三集下来我们看到了有血有肉的兄弟情,谭耀文的滚筒哥真的演得特别好
太简单了吧,过于直白,一点反转都没有啊,等到最后都没啥惊喜,还不如电视剧集
故事简单的程度和手游有一拼,但故事线和人物关系都很清楚。拍啥电影啊,这个题材应该搞个沉浸式驻演音乐剧,肯定赚到了啊。
能不能拿个好剧本拍啊这一天天的?能不能能不能能不能?
图书馆不错。感觉在香港坐牢条件可以。
请尊重逝者廖启智,名字打个方框吧多少,然后请方中信为了蹭律政强人的IP?叫一级指控为了蹭壹号皇庭IP?然后配音找的走心点吧!
@ grand cinema sunshine
连着看还是很爽的,可惜系列断更了。这部刀疤戏份不多,但场场重头戏,情节的铺排更像是提前为下一部 《刀疤传》作序。顺带一说,张建声真是一个好演员
这集稍微有点平淡了。
时间线也拍的太乱了,外加妆发上几乎无变化,整个看下来就很迷。
三部曲一部比一部和谐,结尾都说逃狱已经没必要了,剧情都懒得编了,片尾直接坦言不如圈钱拍番外……
「粗糙的山壁才最容易攀爬;相反平滑的山壁却无处可抓。」——向艾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致以最高的《尊重》。这位美国灵魂乐歌后的音乐、歌词、话语所展现的影响力将会不断延续。
罗列了Aretha Franklin的25岁人生之前的大事迹 给不认识她的观众 做了一个基础的科普 可惜的是 并没有有的放矢地放大她的人格魅力 表演也有点做作 只能沦落为好莱坞又一跟风之作
厉害了 居然三部都基本能在同一水平线上 而且小喜剧元素加的恰到好处 张健声的刀疤绝对是印象最深刻角色!
港产片就别太介意逻辑编剧了,拍摄手法镜头切换感觉很精彩,全程无尿点,笑点也不少,穿插得还行,吴卓羲的角色定位奇怪没啥发挥空间,黄德斌演技真不错,谭耀文根本不适合当大佬,就是天生的喜剧角色,刀疤哥死得好冤啊,前狱长这心狠手辣程度也是太夸张了,可能有人没注意到这是发生在96年的(CCTV时间),所以劫持人质逃跑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要不然换现在这年代,香港这小地方还能逃去哪?😂
中规中矩吧 就像是普通音乐纪录片 片尾比较精彩
一分给尼基塔一分给麦当劳大叔一分给MaggieQ的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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