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肯定俗套,但是不至于烂片,有连大叔的电影还是要看的,毕竟不是当打之年,看一部少一部。杰森斯坦森都五十多岁了,硬汉越来越少了。
末世废土环境下围绕一块金矿的小成本电影,一人守护一人找车运输。结尾早就想到了,换做我早拿着那块金石走了……
我不理解,一个疑心同伴会独吞金子进而选择留下来守金的人,居然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这个不信任的同伴手里,好似完全没有考虑过被伙伴放弃的可能性,剧情的每一环我都有很多的不理解
我不理解,一个疑心同伴会独吞金子进而选择留下来守金的人,居然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交到这个不信任的同伴手里,好似完全没有考虑过被伙伴放弃的可能性,剧情的每一环我都有很多的不理解
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腹部中弹这一幕离谱了,毕竟墨西哥人朝车尾开的枪。
要啥没啥,taste like shit.
结束的太快了 ,那些收了钱给她庇护的人呢。
虽然谍战感很浓,最后的转折也是很厉害,但其他方面真的一言难尽。
慢慢看,有点像美剧,悲剧的结尾加一分,记忆和法律都是靠不住的
希望大叔能继续享受拍电影了乐趣,慢慢恢复丧妻之痛吧。
不想看第二遍,短视频截取的几个片段就是最佳镜头了
Liam Neeson+Monica Bellucci+Guy Pearce三个人都给我一种年老的疲惫感。
当盖皮尔斯看到另一位把重要的事情记在胳膊上的人的时候,做何感想?三颗星,给三个喜欢的人。
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剧情太无聊了,简直要一眼望到头,结局更是无比草率。三位主演后期作品总觉得演啥都是一个套路,尤其是神乎其神营救大兵连姆和失意落魄碎碎念皮尔斯。这手抖加失忆的做职业杀手,买家真的知道吗?唯一觉得有意思的点是皮尔斯还能想起二十年前的记忆碎片并与之互文吗?
如果是男主回去找车,结局会不会一样?人啊,总是克服不了内心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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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叔老了,虽然还是动作利索的杀手,但是却得了老年痴呆症,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莫妮卡贝鲁奇看起来更显老,满脸的皱纹,女人确实比男人不抗老,心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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