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男孩buddy的视角演绎贝尔法斯特那段动荡的岁月,太过甜美和文艺范,真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what do you want?” 爷爷那一段有点好哭。(3.5)
“我曾经认为可以直接进入荧幕,去看看那些奇怪的地方”
在那个年代,爱尔兰岛因为政治和宗教而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而导演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这段苦难经历,这段经历给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留下的人、离去的人还是失落的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这是专属于导演的回忆,它让我们在历史的阴霾中依旧还能感受到导演记忆中留存的那些幽默和快乐的童年时光。
Kenneth Branagh还是适合莎翁和阿婆。
蛮喜欢的一部作品,导演用充满幽默、感人和充满活力的视角,在动荡的北爱尔兰书写一出成长和情感,而黑白影像的处理让影片更具时代质感。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处属于自己故乡的地方和城市,致那些依然留在故土的人
无意间保存的,以为是法兰西。画面和音乐很有味道,英式幽默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再混乱落后的城市里,因为伴你长大,总有小情小爱让它有了重量。但家乡终究只是午夜梦回寄托的地方,是人生开始和老去后的归宿,却往往不是被选择的、最值得过的,最精彩的过程。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装x装过头了。故事简直一句话就能说完,硬撑了两小时,各种art movie手法乱用来弥补没有故事的大坑。小男孩笑的脸都僵了好像假笑男孩
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希望不要再搞这种电影了。
1.13补标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爱尔兰的历史纠缠是影片的背景,爷爷奶奶是全片亮点,然而总体上觉得缺点真实感,仿佛看到了存在于记忆中的片段,与主角小孩越近越真切,远些的就有点虚了。
4.一家人住在一个有内战冲突的街区,一群流氓喜欢搞天主教的家庭,宗教对立,反正就是这一套
黑白摄影很棒,演员很棒,致敬了很多经典电影,迷影情节很棒,可惜歌实在太多了,比歌舞片的歌还多,太简单太直白了,导演水平不够啊,可惜了。
虽然想展示的是动荡年代的故事,但是影片的气质太干净了。尤其是男女主角,找的太漂亮了,共舞那段,也不仅仅是那段,影片的调性没有完全统一。当然,许多细节前后呼应还是蛮钟意的,加酶的洗衣粉广告、父亲高超的投掷能力……总比《斯宾塞》那种直接塞给你的细节展示要好得多。
前半部分一直不能理解这部电影到底在表达什么,只感觉到了冲突和纠结,宗教不可调和以及深层的底层贫困问题,母亲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这些仿佛生活一般复杂难忍,随着深入,我理解了,这就是那些人的生活,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留下、离开、迷茫,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选择。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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