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当一个女人失去安全感。
女主特效妆差,熟悉的索金配方,女的就是小心眼爱争斗,不管多有才都得配个屈尊俯就的男伯乐男导师
拍得太长导致整个剧情很空洞无物,妮可的戏份也不吃重,看上去像是一个半成品
53rd 露西人物刻画还挺丰满的,最惊喜的是妮可状态大回春
最后那一场戏还是很打动人的,也是nicole整部电影演的最好的一moment,那一瞬间一定所有人都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惜,虽然我们都能感受到,但是我们却都说不出
所以说,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夫妻俩白天晚上都在一起,并不是好事。
哈维尔巴登抱着吉他唱着西语小曲,镜头从妮可地上的影子开始上移,从帽子到头发,到夹着着香烟的手,到高跟鞋,最终露出了烟雾缭绕中的脸,天呐真的太美太好听了。最后的感情结束在那句I’m home.真是唏嘘(又是在结尾才惊觉原来是索金的片子
疑似黨員身份差點摧毀她的事業,卻是不再留戀家庭的丈夫令她決定放手。無意義的出軌大概是最無稽的藉口,既知無意義又何必當初?立下決心的女人最美麗。"I'm home." 我已回家,卻不再是你需要的那個家。
好繁琐的但进入状态后又很精致的一部戏中戏,而且戏中戏的架构呼应简直是上乘剧本了。如果在多一些戏剧性反转,少一些过于强调个性和矛盾调和的戏份,让整个剧前后更加呼应,铺垫在关键环节更多一些,那么将更完美。。。还有为什么一部60年代室内传记电影的配乐搞得和秋日传奇一样燃热啊,硬生生烘托出了大片的感觉23333
故事本身没有很吸引人的话这样穿插着讲就很容易让人走神 所幸妮可的表演很棒 让人很难移开视线 剧本本来让我觉得冗长了些且要素过多但震撼的结尾又让我觉得前面的许多铺垫是值得的 类型上跟今年劳模姐演的塔米菲撞车了 期待最后谁能拿下影后了
不理解这部的评分怎么这么低,明明故事的后劲非常大,看到后面才有种被抽丝剥茧、柳暗花明的感觉,最后的结尾更是点睛之笔,把前面铺陈的剧中剧、事业、家庭三条线的矛盾高潮汇聚在了一个点,又巧妙地运用一个神情状态的忘词表演去意味深长地讲完了这个故事。第一次看到妮可在剧情片中奉献出这么有力量感的表演,相比之前演烂了的一堆“深情白玫瑰”角色,这次更能展现她表演上的跨度。其实看看这部再看看《斯宾塞》,剧本深度的挖掘上真是高下立见。
除了七零八碎的时间线外都很精彩。以及,所谓Male ego不过只是爱你不如爱自己。
在两条纠缠不清的剧情主线中我陷入了观影迷茫……(二刷:这次思路清晰了很多,故事主线就是露西挽救她破碎婚姻的过程。原来她才是现实世界中的旺达,凭借一己之力建立了一个美好的家园,在那里,她和她深爱的人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打包票那些在评论区给了三星以下(包含三星)的人,都是在开头纷繁登场的人物、喋喋不休的台词和机关枪般的语速中选择了放弃观影或者2倍速。而当你真正静下心来,一字一句的把它看完,你就会感叹艾伦索金如此的才华、Inco传神的表演和整片几近完美的电影结构。最后的那一幕的处理几乎可以封神:当德西的电话那头接通了胡佛,当露西拿出第二张手帕,当第一版本的镜头在她逐渐凝固的表情中定格且永不再来,你便会明白索金派电影艺术表达方式的精细与智慧。年度最佳电影候选,Inco和Jav最佳候选,最佳原创剧本候选,颁奖季等着瞧。
906|表现欲爆表的索金这次真是讨人厌,导演水平逐渐下降的同时几乎放弃了正常的推进,于是我们就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男女主你一言我一语地搭着,然后恢弘的配乐响起,这时我们才意识到这里似乎很重要。整部电影都是如此,感觉索金拿着个手电筒给观众指点迷津:看!我要表现他们的感情了!看!伪纪录片!看!这个社会议题多么令人深思啊!可惜电影不是指哪打哪的打地鼠游戏,披上年代感的伪装也不能掩盖死气沉沉的事实。妮可·基德曼是压死忍耐的最后一根稻草,看到她那无时无刻装腔作势的僵硬的脸就烦。
尤其是反高潮结局,原来老婆在乎的一直是老公。女主雨中漫步是在收拾衣服之后。细思恐极的暗线,索金就耐住性子一直憋着。戏中戏和现实和剧本互文这点上曾一度以为抄滨口龙介。
我妮脸僵成这样子了 还能贡献奥斯卡级别的表演
太无聊了吧,叽叽喳喳零碎不堪,看似以天为单位的推进剧情,其实节奏和内容每天都一样。而且我也不喜欢妮可基德曼的表演,比起同类型同样提名了奥斯卡女主角的劳模姐,个人觉得妮可输了。不停的快进,然后怀疑自己后进了,怎么还是一样的情节和场景。全片都是美式娱乐圈上流社会的那种端着劲儿的表达,看的让人觉得乏味又可笑。我现在觉得美国这种大导演其实很多都进入了一个桎梏和瓶颈,已经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
人前装呆萌,人后彰显独立与智慧,是露西尔一生的真实写照。在好莱坞每个拍摄本都要接受审查的年代,她依然是牢牢掌控片场的女王。
非常好,尤其对比同样的关塔那摩题材(所以加一星,应该算7.5),终于涉及酷刑(或者杀人)对人的彻底毁灭,不仅是被折磨者,折磨者察觉到自己的身份和行为后,同样也会被摧毁。酗酒自杀和日复一日的赌博都是同样的行尸走肉,除非他将责任推给不可抗力,但这同样也是个人灵魂的毁灭。要说什么不满的话,和解没有呈现出足够的力量,除非强调黑皮肤的意义。另外,不知为何让我想起《在巴比伦》,但巴比伦美得纯粹,这里被灯光点亮的城市论画面而言太丑了,只要想到这一片紫红灯光就头皮发麻,但又电影意义上的很美,奇怪的感觉。当然眩晕的灯是美的。能找到让这种灯光呈现出美的方式,应该归功于导演和摄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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