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好大好爽快插我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剧情片 港台 1999

导演: 张庭   

评论:

  • 折从霜 3小时前 :

    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印度体质神兽,要是在片尾留一个带货的链接的话,估计这会儿已经有上亿人把这食人兽买回家当宠物了吧。

  • 卫娅 7小时前 :

    种姓制度,法律程序正义,选举政治,高校剥削,印度片不止载歌载舞,还有各种揭伤疤

  • 双佳悦 1小时前 :

    印度拍出了法制题材影片新高度。司法正义并不是群众的正义,影片探讨了多个社会热点议题,但是最让人深刻的就是律师对多数人的暴政所提出的批判。

  • 丙欣畅 2小时前 :

    印度之所以能拍出这样的好片子,还是因为本身社会问题太混乱!!!

  • 卫浩涛 1小时前 :

    本片涉及的尺度全面突破,见血的金句频出,讨论了众多议题,完美地将阶级压迫、程序正义、政治阴谋、体制谋杀、舆论煽动、媒体愚弄、乌合之众等等,通过一具被焚毁的女尸,逐步串联起来,格局由小见大,剧本架构成熟,叙事手法高超,悬念在猝不及防间,带来了极强劲的反转,呼应了前文一切镜头伏笔,最重要是升华了故事主题的广度与深度,深入分析社会劣根,探索上层意识操控,彻底剖开政客与百姓之间根深蒂固的矛盾。

  • 初恬默 8小时前 :

    3、种姓,阶级问题

  • 彬欣 8小时前 :

    一名大学教授的残忍谋杀案引发了学生骚乱,临危受命起来调查的警察,再抓捕到4名罪犯后,由于愤怒,在押送途中枪杀罪犯,随即受到审判。在法庭上,面对4名前科累累,底种族肤色人种罪犯,舆论一边倒地指向警察为正义英雄。但是在最后关头,却被“铁拐李”拿出的证据所击穿,原来所谓的英雄也不过是参与其中的一颗引导舆论的棋子,而且还是以妻女为要挟的棋子……【真相:正义英雄把自己犯罪的证据偷偷给对方律师】

  • 刚欣怡 2小时前 :

    希望印度以后再也没有这种现实题材可以参考。

  • 折融雪 5小时前 :

    后半段的反转略精彩~结尾有些拖沓,不干脆~

  • 厉浩阔 7小时前 :

    叙事粗暴,节奏混乱,反转生硬,太多画蛇添足的戏份,但题材上的野心勃勃,总归让人看到了印度电影蓬勃的生机。

  • 彩静 5小时前 :

    3.4,印度电影,拖沓好像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振晨 4小时前 :

    3.5。前80分钟是非常普通的印度电影,配乐紧凑到吵得慌,即使刚开庭律师的辩护词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以为这片子也就止步到这里。直到后50分钟真相层层浮出水面,先是给我们这些“凡事有消息就热衷发帖、被操纵产生某种可以利用的情绪的网民”一记大耳光,然后再抛出一个问题“媒体的存在是为了报道真相,还是媒体所说的才是真相?”。再之后掀开表面引导向更深的真相,说到底一切问题都与ZZ有关,“体制在口人”、“让提出问题的人沉默、给讨论的人戴上手铐”。世风日下无新鲜事,13亿的印度或15亿的..面对的问题实则都差不多。最后几幕被害的女教授和对学生说“每个人都有慷慨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你有勇气付诸实践吗?”。现实是,我们大多数都是那场大学会议上想伸手表赞同但又放下手的、沉默的人。

  • 冯婉容 9小时前 :

    后半段是跪着看完的。

  • 崇天薇 5小时前 :

    影片用反转又反转抛出了印度社会的根本问题:制度性腐败,可惜并没有在影片结尾给出我们答案,甚至当观众以为律师是理性的化身之时,又通过一次反转告诉我们这一切的动机是为了复仇。影片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它用一种煽动式的电影语言告诉观众:不要被媒体煽动,不要被政客煽动。但是它的核心观点之一还是勇敢的,大概可以总结为八个字:去你妈的种姓制度。

  • 冬漫 4小时前 :

    结尾差点意思,总体来说很不错,看完了能引发人的思考。

  • 嘉嘉 3小时前 :

    一边跪,一边哭。

  • 卯清涵 0小时前 :

    3、种姓,阶级问题

  • 容宛秋 8小时前 :

    希望国内有一天也能拍出这样畅所欲言的电影。

  • 函白莲 9小时前 :

    印度电影和韩国电影可谓是近些年的亚洲电影之光了。这部电影在内核上很像另外一部印度电影《杰伊比姆》,都是属于社会批判的现实主义题材,但不同的是这部电影的批判面更广,可谓是方方面面,甚至是对于整个国家层面。但问题也正在于此,不说批判面的广泛程度,单就故事本身的信息量而言,就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展开,而在立意上,则值得更深入的探讨,但由于篇幅所限,电影在后半段的不断反转中仿佛一直在加快节奏进行着仓促的表达,甚至都没有真正结尾,这多少让人感到遗憾。但话说回来,这种电影的出现本身就已经值得我们的敬佩了。

  • 彦婧 7小时前 :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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