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很喜欢的故事 女演员采花那段让我感觉很甜蜜
松散的由媒介赋予情感的影像,在一场场自反性的对话中,构成一种关于“作者性”本身的统一,当经验者变为了观众,当观众借由经验者变为了创作者,这种人与人之间微妙的结构赋予了这看似粗糙的影像背后的诗意情境。
4.0。这是看过洪导导演在场感最强的一部了,以前的他更多展现是风趣的一面,即时享乐的样子,这一次是真正的浪漫。
太美太真 真的太美太真 为这样的关系而觉得惊异 电影是最不重要的 如此一来 它反而变得最真最真
卡司刚出来时我还笑称,这种豪华阵容怎么跟吃散伙饭似的,就差金玺碧了。现在是笑不出来了,这简直像金洪二人的自白和无限期告别信——先是金敏喜:“我不想拍电影了,不只是不想拍商业片哦,反正你们早看出来了”,然后洪尚秀:“我阐述清楚我拍电影的理念了吧?我自嘲自恋过了吧?好的。现在遇到瓶颈期了,想休息一下”,结尾附赠全世界影迷一场婚礼。
对洪作品不感冒,但他好爱她,最后几分钟镜头里的她堪称爱意溢出银幕。每个导演/文青都该跟洪学谈恋爱。
电影真谛都在这里了,拿走不送,怎么拍看你了,只能教到这了。
很显然,这是一部个人化色彩极其浓烈的作者电影,旁若无人,没有在乎观众的需求,表面上是小说家的创作价值取向,其实就是洪尚秀的电影宣言,喜欢的人会完全被这种形式驯服,厌弃者则毫不迟疑地放弃观看。
创作欲望不重要,资本不重要,跌宕起伏的剧情不重要,色彩不重要,观众不重要,电影不重要,除了金敏喜什么都不重要!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金敏喜太迷人了,被结尾的笑容和告白甜晕了,好的我就是窗外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的小女孩。一般情侣在vlog秀恩爱,人俩在电影节上秀。
很随意又很刻意,相比较于生活的神奇,可能开篇会更得我心~
不要在平凡的琐事中寻找深刻意义。 结尾金敏喜像是在参加一个人的婚礼,自己的婚礼。
几乎每一场戏,我都会不自觉的“站”到 洪常秀的“位置”想,洪常秀在“想”什么。
今天是平凡的一天,但是见到了很多人,原本下定决心戒酒,但是这是个喝酒的好日子,于是便破戒喝到尽兴了。“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天哪,是...挺不错的。果然又有烟、酒、咖啡。金敏喜的出现让一切都lively。就感觉,洪常秀塑造了我很大一部分对韩国人的印象吧(但可能不是),对话非常亲和,性格也很不错,炒年糕什么的听着都很馋。整体舒适而自由。这回没有恋爱了,似乎就是日常的事情,小而舒适,摒弃了一切戏剧性,人物性格仍是很鲜明,细节都在。最后的影像片段感觉和金敏喜贴得好近(噢天哪)!
本来有很多想评说的最后决定不说 然后看见页面短评里九苍说的基本涵盖 下面他长评就懒得看了 确实是《引见》B面 但相比《引见》这部更加是我本也想拍但完全还没开始设想清楚的一部电影
讲电影的故事在电影院看电影 真的很适合在电影院看 第一次有这样奇妙神奇的影院体验
让所有高度戏剧化的电影叙事消解于庸常极简的日常对话,早已忽略观者的感受,他们只是沉浸在喜欢的艺术创作方式中顺带炫耀羡煞旁人的爱情。
私人情绪挺重的,这真的是自己沉浸旁人勿扰的神仙状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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