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小孩子也许是不知道什么是痛苦的,只有留下来的judi dench眼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只想在这时候唱一首归乡(如果说好看得不像是肯爹导的应该会被打死(dtt女儿好美啊呜呜呜
很轻松很愉悦的电影,讲述在动乱中小孩子的快乐。即使是最混乱的时期,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单纯的,没有立场没有抗争,只有喜欢的小女孩和懵懵懂懂。其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用黑白,即使是讲述回忆也不代表回忆就要是陈旧的颜色,倒是黑白的主色调让电影播放时的彩色pop out出来,感到了光影世界为肯尼斯布拉纳的触动。而且黑白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太美了,贝尔法斯特的街头也那么美,这是他写给过去写给家人写给故乡的情书。
把一个告别故乡的故事建立在宗教冲突的背景下,给留下的人一个离开的理由,给离开的人一个安心的原因,给迷途上的人一条僻静的道路。身处万里之外的我,虽无法感触其中的挣扎与无奈,但也从中得到了对在不久后离开故乡的些许慰藉。配乐是艺术。
Belfast 贝尔法斯特 11.18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画面、运镜和配乐都很有特点,虽然是在讲略沉重的过去、但风格很现代,有种“时隔多年再忆起”的印象派感觉,影片故事就一般般,不过又是一位演员出身的导演,很厉害
无意间保存的,以为是法兰西。画面和音乐很有味道,英式幽默
把一个告别故乡的故事建立在宗教冲突的背景下,给留下的人一个离开的理由,给离开的人一个安心的原因,给迷途上的人一条僻静的道路。身处万里之外的我,虽无法感触其中的挣扎与无奈,但也从中得到了对在不久后离开故乡的些许慰藉。配乐是艺术。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不是套个黑白滤镜就怀旧复古高级了,电影院屏幕画面是彩色的看的人却是黑白的,这个设计没理解出彩的点在哪,从故事到叙事都平庸,一些构图和镜头语言更不明表里,奥斯卡最佳影片居然入围这部都没有暗处的女儿,实在不解。
虽然想展示的是动荡年代的故事,但是影片的气质太干净了。尤其是男女主角,找的太漂亮了,共舞那段,也不仅仅是那段,影片的调性没有完全统一。当然,许多细节前后呼应还是蛮钟意的,加酶的洗衣粉广告、父亲高超的投掷能力……总比《斯宾塞》那种直接塞给你的细节展示要好得多。
不错啊,画面好看,故事简单深刻,希望能拿两个奖。最后一句台词——“Go.Go now.Don't look back.I love you,son.”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某些剪辑和摄影的细节稍微粗糙了点,但无法掩盖视听设计本身的好。无数次被父亲与牧师的高大身影打动,及低头掩面的老人。
漂浮的情感,Too much songs。donan的男配Buzz我不懂。
不知道说啥,这节奏感不咋地,也毫无诗意。不过我觉得肯定有一大堆因为黑白就给高分的
“我曾经认为可以直接进入荧幕,去看看那些奇怪的地方”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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