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青年瑞斯(乔纳森•莱斯•梅耶斯 Jonathan Rhys Meyers 饰)在大使馆中工作,同时他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的见习人员,精明强干的瑞斯对“换车牌”,加窃听器之类的任务自然是驾轻就熟,但是他很快迎来了真正的挑战——配合探员瓦克斯(约翰•特拉沃塔 John Travolta 饰)在巴黎的行动。
瓦克斯作风强硬,举止粗暴。恍如漫画中走出的美国英雄,甫一下飞机,便咬住了毒品的线索一路大开杀戒,先后与华人、巴基斯坦和黑人帮派连番激战……瑞斯对神奇的瓦克斯目瞪口呆之余,也渐渐跟上了他的节奏。任务接近尾声之时,两人意外发现瑞斯居然也是恐怖分子的目标人物之一,原来恐怖分子们以瑞斯为突破口,试图刺杀赴法访问的美国高官,于是这对临时搭档,迅速整备出发……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无论摄影,布景,构图,转场,还是演员的表情,肢体表演,都很棒,但也都透着刻意的设计和机心(也可以说虚伪),把这些放到一部讲述童年往事的电影里,让人瞬间出戏。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即便是个彩色电影,它也依然可爱,只是会变得很普通,最好的戏都在爷孙俩的对话上头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客途秋恨》来,自从离别故土,秋天的风就这样吹了一生。
北爱尔兰新教徒主题和孩童成长怀旧风格很讨喜,但是具体进入到片中后,只会觉得一切都太predictable了,不如再去看看《无线电时代》...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能润就不错了,还纠结那么多有的没的,好凡尔赛哦
设计的太刻意了,冲淡了宗教冲突下小人物的那种无力感,音乐满的溢出来
很轻松很愉悦的电影,讲述在动乱中小孩子的快乐。即使是最混乱的时期,小孩子的世界也是单纯的,没有立场没有抗争,只有喜欢的小女孩和懵懵懂懂。其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用黑白,即使是讲述回忆也不代表回忆就要是陈旧的颜色,倒是黑白的主色调让电影播放时的彩色pop out出来,感到了光影世界为肯尼斯布拉纳的触动。而且黑白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太美了,贝尔法斯特的街头也那么美,这是他写给过去写给家人写给故乡的情书。
Belfast 贝尔法斯特 11.18
再混乱落后的城市里,因为伴你长大,总有小情小爱让它有了重量。但家乡终究只是午夜梦回寄托的地方,是人生开始和老去后的归宿,却往往不是被选择的、最值得过的,最精彩的过程。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一般化,在北爱独立这个题材没什么突破,黑白片并没有深度
不同于罗马的审视,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回忆。另外妈妈为了教育孩子带孩子回被looting的商店这种行为只能让我送上一句sb
剧情片看着看着突然来一段带歌词的情绪音乐,现在只有印度和英伦电影会出现。比起实在无福消受的印度歌舞,爱尔兰口音的英语插曲更好接受一点。那些插曲纯粹是炫技,就像《贝尔法斯特》里各种炫技一样。舞台出身的导演对演员调度很有自信,电影里的长镜头永远都有演员在动,哪怕是表情在动。另一个特点是部分对话的画面不交代讲话的人,只给很长的反应镜头和话外音。黑白是叙事空间的颜色,换成其他诸如电影甚至戏院里眼镜反光舞台人物时都是彩色。剧本以状态为主,因为60年代贝尔法斯特骚乱这个大背景足够支撑情节往下发展。最后那场歌舞戏真好,但他们唱歌跳舞纯属个人开心。不像现在,拿忸怩作态的歌舞去卖流量。
其实很深沉,展现了父母窘迫的生活状态和冲突不断的时代背景。祖父母的幽默感是影片一大亮点。
个人较为无感的状态之一源于我本就没有归属的漂泊,但严格来说剧情的设置也撑不起离开和留下这所有选择的症结,另外演技真的就一般,观看后的记忆点竟都是配角
有思考 有情趣的生活,在哪里都是幸运!拍的真美啊~
总体来说电影很一般,黑白电影这种怀旧的形式因为色彩其实看起来还是挺闷的,场景因为灰色调的原因很多内容会被忽视从而显得简单。离开故乡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本地无法生存需要逃避,或者他乡有更好的远大前途,但是家乡总有让人留念的地方和记忆。电影是一个北爱尔兰的城市,对于这个地区我们确实了解的不多,女主角犹豫不肯离开时说熟悉这里所有的街道,这里所有人都认识他们及孩子等等,虽然街道正在因为宗教信仰发生巷战乱哄哄,但是她还是对于离开熟悉的家人和习惯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内心是不安的。很多移民前的心态似乎都是如此的,当一个人足够自信强大时,就像里面的男主角,他会勇往直前。孩子,总会是又可爱幼稚又很容易盲从的,时常让人哭笑不得,小小年纪对于喜欢的女孩行动很努力就很赞,小男子汉的感觉,大概是电影里最有意思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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