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单薄。老是迈不过BC美音的坎,他吐字太干净了,总觉contrived。但满意Phil的手又脏又糙(我不能接受这种角色手干干净净)。烧花竟然是全片最喜欢的部分,看下来觉得我脑子里的版本更加toxic(对,我嫌还是太温柔)。这故事有一百种拍得更有趣的办法,可惜
人畜无害的“小清新”其实有可能是最最危险的
BC现在最大的问题,凡是剧情片角色,他都会用力过猛,这真是一个演员很本质的东西,难调整和改变。当然,这部片所有,都没一个像西部的,大家都在很努力的演出西部牛仔的粗旷和性感,就连大山、蓝天和白云都在努力,但结果不如人意。其实,换个时代、社会背景也许更适合这一群人。这也是整部片看下来,始终觉得有种不协调感的原因所在
那座山丘,我是一点儿看不出哪里像狗。
一场不动声色的谋杀。夜场戏也太多了,没有激麦4K厅,千万也要看蓝光高清版,否则就像我们,映后忙着争执Phil弹的到底是什么琴(啊不就是六弦琴guitar
我没太看懂弦外之音,就已知情节,也不怎么震撼……
在女性视觉下男性的权力!!!
但看一场好戏上演,就像兔子落入少年的陷阱一般。
虽然解读起来有点意思,但真的拍得好无聊哦。
4.0。单场戏如何把张力拉满,这个片堪称教科书,我完全不知道故事下一步是什么走向,每一个动作都有细腻的设计,玄机四伏,当我看完全片,我马上回去重翻片头,电影的第一句旁白就是:“父亲死后,我要成为真正的男人,不会让母亲再受伤害…”,没想到这是一贯到底,本以为它的调性会像断臂山一样讲情感的,结果却是地地道道的黑色电影,而且这种反转有点反政治正确,当结尾他的母亲与农场主拥抱的一刻,这盘棋也终于结束。
以为是个西部版《海边的曼彻斯特》,结果是个荒野版《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终于看到一部“电影”了,要是能在大银幕上看感受应该会更好。
太精致了。导致大部分观影过程都沉溺细节容易忽视剧情框架,但故事讲得可真是沉得住气。类似的“恐同即深柜”的扭曲身份认同话题,和Tom à la ferme 在每一个维度上都截然相反的处理。
如何在没有一句台词之下仅凭调度、镜头、剪辑与表情就营造出仇视的对峙与喷薄的情欲出来,简·坎皮恩在这部电影里做到了近乎完美的示范~
跟The World to Come一样缓慢的笔调,一个在美国东北一个在西北,一个是被男权压迫的女性惺惺惜惺惺,一个是身为男子必须要呈现出男性气概,因为恐同而刻意强调自己的臭男人魅力。两个片子连起来看,都被男性气概给害了。
我觉得我看懂了,但好像又没看懂。但我可以肯定,这一定不是卷福表演生涯最佳。他的其它角色那么鲜活。
就像福柯的微观历史观中指出的那样:疯癫者并不是病理性的人,而是被历史环境塑造的“话术”,天才与疯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原始的“激情”。在尼采主义者的眼光下,野性是生命力的象征,影片中呈现的是“激情”与“现代性”的对抗,人物表面上是符号,但也被赋予其矛盾的特质(内在的同性倾向)。结尾处欲望本能后的欺骗,是理性文明的胜利,激情随着“皮革”这一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意象消失殆尽。人成为了认识世界的主体,理性又重新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的男性气质(西部牛仔)被现代(或资本)气质所替代。那么最初的生命力又该走向何处?只是被理性驯服,然后欺瞒式的死亡罢了。
似乎什麼都沒發生,底下卻暗流湧動,情緒比情節更吸引人。期待情感最後走向更曖昧與複雜,最怕的是故事往類型方向發展,想不到最後真的是復仇殺人,不禁索然無味。
最凶狠的力量不在于显露出的外形,它不动声色的存在于阴影之中,静候时机,一击致命。导演习惯用符号和象征来进行故事的展开和转折(兄弟合睡的双人床,扼断兔子脖颈的咔哒声,芦苇上的滴滴血斑,留在床下仍静待使命的绳索),用镜头移动和视角变换给观众留下谜面以探究谜底(开头结尾的窥探视角,结尾的俯视掌控视角,走秀看鸟窝的旁观者注视视角,动情时刻的旋转视角,水中的皮绳和破溃伤口的微观视角)所有的起承转折都用镜头展现。配乐及音效紧扣观众情绪发展,靴子在地板上的响声声声叩击心脏,大部分的旋律是属于Peter的,阴柔至极的提琴声。这是一部需要调用全部感官来观看的电影。卷福和科蒂的对戏超精彩,至阴至阳的碰撞,情愫缠绕在来回的烟圈之中,叹服。
竟然是这种电影。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要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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