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乔纳森·普雷斯、萨曼莎·莫顿、汤姆·费尔顿将主演新片[拯救电影院](Save The Cinema,暂译)。该片由萨拉·舒格曼([青春舞会皇后])执导,Piers Ashworth根据威尔士作家Lorraine King创作的故事撰写了剧本,讲述了利兹·埃文斯的真实故事,她是威尔士卡马森市的一位美发师,同时也是一家青年剧院的管理者。她在1993年开展了一场拯救抒情剧院免于关闭的运动,她与当时的卡马森市市长理查德·古德里奇(影片将这一人物改为了地方议员)一起,争取到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帮助,获得了[侏罗纪公园]特别首映活动举办权。该片目前正在威尔士拍摄中。

评论:

  • 梁裕 7小时前 :

    美国应该去印度追究人权反人类罪,不分青红皂白的打老百姓

  • 运华 4小时前 :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 桓震 0小时前 :

    印象最深的就是“难道要我告诉我的孩子,我们有钱活着,是打死他爸爸的人施舍的吗”

  • 环醉冬 7小时前 :

    但,在此前提下,一旦有被翻译、被传播出来的电影,那100%可以放心看,不是五星也是四星的水准,至今不踩雷。

  • 闭俊力 8小时前 :

    第一次觉得 英雄式的运镜和人物展现 是麻痹现实暴政和痛苦的麻药

  • 滕夜绿 2小时前 :

    这样一部反映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引发共鸣。种姓制度下的印度社会,在简陋的警察局里被严刑拷打,甚至因此死去生命,他们三人也未曾奋力反抗,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他们未曾偷盗的事实。

  • 铁迎蕾 0小时前 :

    唯一的败笔就是男主这个人设有些缺乏情绪的流露过于理性化。整体看着很压抑愤怒,然而人家毕竟敢拍能拍随便播……

  • 殴昊强 4小时前 :

    片子还行,主要是题材优势,这种肯为底层人民发声的律师都很值得敬佩

  • 阙静和 1小时前 :

    还是爽文模式,有效,但看多了也觉得无趣,虽然是真实事件……

  • 碧欢 9小时前 :

    其实我们身边有比这还精彩的剧情,只是没人敢拍

  • 龚承允 5小时前 :

    我们中国当年也有类似案件,印度能拍出来,我们不能拍出来,我们确实低人一等了

  • 芸梅 8小时前 :

    印度版《辩护人》,真的羡慕印度能拍这样的电影

  • 涵茜 1小时前 :

    和药神一个思路,人物脸谱化,事件简单化,严肃议题类型片化,我也不会用“连XX都能拍出关于XX的电影”这种话来夸人了,毕竟你连漫威都看不了,人家拍个你拍不出来的不很正常嘛

  • 林佳 8小时前 :

    警察在监狱里虐待犯人看得挺难受的,真实度很高。音乐起得太多太没创意,这些印度片已经套路化了,这样的电影看过太多了,最后的神奇收尾也让我丝毫没有了爽感,大部分似曾相识的情节也逐渐将我的观影乐趣消耗殆尽。

  • 枝兴安 4小时前 :

    印度虽然是个槽点满满的国家,但印度的电影人敢于直视他们社会中的污点和弊病,敢于通过影视化来引起社会重视,这一点我们任重而道远。片子的情节设定以及律师的抽丝剥茧都非常精密,法庭戏也比较精彩。只不过本片导演没有《辩护人》的导演宋宇硕那么圆熟的技巧。其实这两部片子有许多相通之处。

  • 绍朝旭 7小时前 :

    一开始就猜到了死在警局,钦佩律师所做的所有努力,找出来了真相

  • 逄以晴 5小时前 :

    对标《辩护人》足以说明本片的优秀,在这种着重体现底层疾苦,展现个人对抗体制的电影,印度这方面属实有些技艺。当然了,对于细节推理这些展现,就确实有些牵强了。尤其到最后的判决戏份,猛然间出现的侦破证据,就会显得比较啰嗦,和画面上的多余。因此我是觉得,电影可以稍微删减点,把重点全部放在体制对抗上,少点悬疑——尤其是这点悬疑早就埋不进观众眼里的时候。

  • 蒯宾鸿 6小时前 :

    漂亮国还给印度戴上了最大的民主国家,若这样的垃圾国家都是民主,民主真的是被滥用了。

  • 荆凝蕊 3小时前 :

    五味杂陈。警察对低种姓的冷血残暴、骨子里的颟顸愚笨使人愤怒。达利特人逆来顺受、在折磨屈辱面前只能嚎哭求饶的千年基因让人难过。高种姓雅利安精英用英式法权维护英式民主法治的价值观总让人感觉虚伪。更有说服力的是男主墙上、桌上挂着的马列头像——被压迫的人,团结起来!

  • 茅浩广 9小时前 :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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